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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(3/6)

两张电影票往桌上一拍:这是什么?他拿起看了看,一下跌坐在床上,万般无奈地叹息,半晌无话。咋不吭气了,没冤枉你吧?丈夫却黯然地站起来到厨房洗菜去了:你自己看看电影票的时间吧。她一看,傻了。上个月七号的,那天她生日,她要他陪她去看电影,展览馆影院,十五排一号三号,没错。她瘫软着坐下了。

你是不是去医院看看?我看你精神有点不正常。晚上,丈夫说。她精神不正常?她木呆呆地坐着。为了什么?她突然扑过去双手抓住丈夫,头抵在他胸前又哭又打:我就是因为你,因为你这忘恩负义的。你看不上我了,早晚要和我离婚。好了,别闹了,丈夫劝道,我保证不和你离婚还不行?她立时松开他不哭了:你得给我立个字据。丈夫想了想,叹了口气,白纸黑字给她写了个字据。

才过两天,她又不放心了。电视上讲法律知识,合同书要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意义。丈夫的字据有什么用?咱们得去公证一下。丈夫恼了:让人看什么笑话?你听说过谁家立这种字据的?你去公证,说不定别人还说你违法呢。她眨着眼看着丈夫,心中又起了疑。就没有个万无一失、牢牢靠靠的办法?宪法上保护个人财产不受侵犯,怎么就不保护她的男人(那不是她个人的?)不受侵犯?

她越来越感到不安全。他会抛弃她,丈夫早晚会看上别的女人,丢开自己。丈夫上街买菜,她也不放心了,跟着一块儿去。丈夫和别的女人打招呼,是老太太,不要紧,除此她都要盘问清楚,回来悄悄记在本子上。一个女人只要在丈夫身边反复出现,那就不是偶然的。所以,只要一个女人(或她的名字)第二次出现,她就警觉了。一定要盯住,千万不能马虎。车间里亲姊热妹们的告诫又在耳边嗡嗡响起,她绝不能离婚,那还不如去死。

晚上做梦,她拼命抓着丈夫,周围人流汹涌,冲击着他们。她死死抓住不放。眼看要抓不住了,她大喊一声,也听见他大喊一声,醒了。你干什么呢?丈夫疼得直掰她手,她把他的胳膊抓出了血印。她又哭了。最好有根绳子,能把丈夫和她捆在一起,怎么也冲不开。她又睡着了,梦见找绳子,一根能把两人捆在一起的绳子。

又翻丈夫书包,是一本刊物《哲学社会科学译林》,刚要放到一边,心中一动,有什么预感,打开一看,封二上登着编辑部的一组工作照。有一张是羊士奇和一个女编辑在亲热交谈:他坐着,指着手中一篇稿子;她站在他旁边,含笑俯身看着,那么近,那么亲,简直像一家人。她浑身一阵哆嗦。这个女编辑她见过。姓豫,叫豫静芝。好哇,你们不来家里了,在办公室就粘乎上了。当着人照相都这么贴近,办公室没旁人时,门一关什么事干不出来?姓豫的女编辑媚媚地笑着,慢慢倚到了羊士奇身上,他伸手搂住,她又埋到了他怀里。两个人拥抱,亲吻。

她一下站起来,用力撕刊物;太厚撕不动,打开撕,却停住了手。走到镜前站住,照着自己。一米七高,粗夯夯的,没有腰身,直筒筒的,哪有那女妖精扭扭的能迷男人。脸又长又大,疙疙瘩瘩,眉眼露着泼相,哪有那女妖精水灵白嫩,又会斯斯文文地笑。她对着镜子笑了笑,皮肉堆皱,比哭还难看。再看那女妖精的照片,眼亮亮的,脸光光的,和羊士奇真是文人对文人美美的一对儿。她一屁股栽到了床上,身子又粗壮又沉重,床咯吱吱响。完了,自己完了。哪个男人在羊士奇位儿上都不会要她于粉莲的。于粉莲,于粉莲,这个名就土气,贫气。她是小市民家里出来的,小时候,头上扎个粉蝴蝶结。

丈夫下班回来了,满脸高兴:粉莲,社里准备提拔我当编辑部主任了,往下可就更要忙了。她一下站起来,把刊物撕碎了往他脸上扔:我不要你当,我不让你当。…

环球出版社被于粉莲闹了又闹。披头散发,哭天喊地。楼上楼下的人全涌出办公室,挤在楼道里看。羊士奇的编辑部主任算是免了。

于粉莲尝到了甜头,也凭着女人的直觉敏感到:闹下去,把羊士奇干脆撵出出版社,撵回工厂,就万事大吉了。她又扮演开了秦香莲的角色。于粉莲比秦香莲更勇敢,更泼悍,更哭声震天。出版社不安宁,可它需要安宁,再招来社会舆论就麻烦大了。羊士奇成了棋盘上的一个卒子,看来必须牺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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