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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报导上指控的那个人就是我。”当事人解决了正餐,转头对付甜点。“只不过事情并不是像他们写的那样。”
珍妮饶富兴味地探身向前“喂,说来听听吧。”
她有预感,这将是个很有趣的故事。
…。。
第二天,一束雪白的玫瑰花出现在薛如意暂时借住的公寓门前。
鲍寓的主人是她相识的学妹,由于最近刚好要回台湾一段时间,所以就把巴黎的租处暂时借给她住。
花店的小弟礼貌地表明这东花是指名给她,而不是给屋主的。
“给我的?”她纳闷地接过巨大的花束。
借住在学妹这里的事情,只有几个熟朋友知道,而只要是熟朋友,都应该知道她个人不欣赏玫瑰花。
那么,送花的会是谁?
行动电话的铃声飨起,她捧着花束跑回屋内接电话。
“到巴黎为什么都没跟我联络?”蓝彦行厚实的男中音出现在话筒里。
昨夜在餐厅里,他几乎一眼就认出她来了。不过碍于正在跟爱丽丝谈公事,所以没上前跟她攀谈。
“原来你还记得我。”知道自己还被记得,是件愉快的事情。
“我自己也感到很惊讶。”
照理说,他们相处的时间不算长,他应该很快就会将她遗忘的。
可是,当初那短暂的相处意外地在他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记。与她相处的片段总会不经意地掠过他脑海,有时候他甚至会像昨天一样,特别选当初和她一起去过的店家用餐或是喝咖啡,希望能够再度遇见她。
他把自己对她的难以忘怀归因于遗憾。
遗憾当初的四十八个小时过短,让他来不及认识她更多一点。
“希望你会喜欢我送的礼物。”
“你指的是一束白玫瑰吗?”薛如意瞄了瞄怀里那束巨大而沉重的花束。
“你不喜欢吗?”
对,她一点都不喜欢白玫瑰。
不过看在他好歹也是一片好意的份上,她决定表现得委婉一点“还好,你其实不需要这么破费的。”
沉重的花束抱久了也是很累人的,她环顾四周,想要找个适当的位置安置它。
桌子上堆满了杂物,没有它的容身之处:最后,她只好把那张单人座的沙发椅让给玫瑰花束,自己则盘腿席地而坐。
“对了,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?”
“珍妮告诉我的。”
只不过到手的过程没有想象中容易就是了。那个女人不只要他发誓他现在跟爱丽丝绝对没有任何感情往来,还要他保证绝对不会再把薛如意扯进八卦报导,才肯交出电话。
“哦。”她并没有感到多意外。
“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餐厅?”他问。
“没有。”事实上她这个人对吃并不特别讲究。“你问这个做什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