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椅子边的皮包都忘了拿走。
几个折腾下来,天都暗了。童欣一个人在街上、公园晃走着,脚已经开始酸麻了。跟她爸闹了那一场,她赌气着,不想回家。
偏偏她气糊涂了,皮包忘了拿走,现在是身无分文。如果不回家,那么除了流狼之外,别无他法。
走得累了,童欣在椅子上坐下来。忽地,她勾了一抹笑,想想,她一身名牌,可能是最有钱的游民了。
天色暗了,风刮吹起来。好冷哪!她抚着肚子,冷的时候特别容易觉得饿。
一股香热的味道飘了出来,童欣寻着味道。
呜呜…有人在卖烤番薯,那味道又香、又甜,她几乎可以想像得到,那入口即化,又绵又甜的口感。想到这,她的肚子不争气地咕了一声。
她脸马上红了,还好声音不大,应该没人听到。
一只流狼狗在烤番薯旁边逗留,卖番薯的阿伯见牠可怜,拿了一小条番薯,掰了一半,丢给那只狗。
真糟!童欣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只狗。呜呜…她羡慕那只狗。
没想到那只狗闻了闻烤番薯之后,竟然走开,童欣瞠大了眼睛。
“死狗,糟蹋我半条番薯。”阿伯气得开骂。
“浪费!”童欣跟着开骂。
情况比她想得更惨,连一只流狼狗都比她跩。想到这儿,童欣开始觉得难过了。她转头,不再看着那一摊烤番薯。
说真的,她大可以回家的。不回家的理由,说是和父亲赌气,倒不如说是和自己赌气。是她自己决定要到“飞思”工作,决定要拒绝“乔艾丝”什么样的风险她都该自己承担。她唯一承担不了的就是,因为这些事情而被风少颢讨厌。
他会怎么去想她呢?她没把握。如果让自己多受这么一点苦,好像就对风少颢多了那么一点交代。
这样做听来很愚蠢,可是爱情与愚蠢,本来就同时发生。
童欣沈沈地叹了一口气。
“童大小姐叹什么气啊?”
一道有些熟悉的声音冒了出来,童欣吓了一大跳,猛地一看,身边多出一个人影,仔细一瞧,竟然是Jack。
“是你!”童欣吓得往后一撤。
Jack拿着烤番薯吃着。“童小姐吃不吃啊?”他嘴角勾着,皮笑肉不笑。
童欣瞪着他。“你想做什么?”
“你说我想做什么呢?”Jack阴恻恻地一笑。“童大小姐。”
听他喊那一声童大小姐,童欣皱起眉头。
她看着Jack,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,随便配上一件牛仔裤,神色阴郁,看起来既不得志,又满怀怨恨。
自从Jack被fire之后,她就不知道他的去向了。看他的样子,恐怕连新工作都还没有着落。
童欣的眉头皱得更深了。他们两个此刻相遇是因为冤家路窄,还是…
“啊!”她突然低呼一声。他会出现在这里,并不是偶然的。
“你跟踪我?”她失声叫出。“是你跟踪我对不对?”他刚刚强调的那一声“童大小姐”并不是随口喊的,他知道她的身分。